訂立股票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之信託契約時,已確定或可得確定之股利,應依實質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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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7
辦公室伺服器安裝的Windows Small Bussiness Server 2003 使用了五年多,DNS及Exchange Server 2003相繼出了問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將之前的GHOST備份檔拿出來還原,因為設定了網域,還原過程中還是蠻麻煩,在此作個紀錄,免得以後又忘了。
取得成本:凡為使設備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及地點之所有合理必要之支出。
項目 | 取得成本 | 備註 |
土地 | 1.購價 2.佣金+稅捐+過戶費用 3.使用前之整理支出(整地、填土、地上物拆除費用等) |
地上物拆除之殘值入應作取得成本之減項 |
建築物 | 1.購價 2.佣金+稅捐+過戶費用 3.使用前即已預期之整修支出 |
若購入後才發現要修理應列為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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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內容摘錄徐俊賢會計師「101年營業稅與特銷稅最新法令與實務解析」講習會內容。
有不少經核定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即俗稱小店戶),誤認為其稅捐都是由國稅局核定,已無任何稅法上應負擔申報義務。雖然國稅局在執行上可能採較寬鬆之標準,實務上或許很多小規模營業人皆未按照規定行事,然瞭解相關權利義務方能趨吉避凶。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配合我國102年度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有關營利事業銷貨附贈獎勵積點之收入認列規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於103年4月9日新增第15條之3,應以銷售年度為收入認列時點。
財政部為讓各級稅捐稽徵機關,對於逃漏稅案件是否移送偵查機關有所遵循,曾頒訂「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所定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適用標準」,規定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稽徵機關即應列為「以不當方法逃漏稅捐」,依法移送法院追訴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