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之執行業務者

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之執行業務者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法 第3條 第2項規定排除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當然也無辦理營業登記的問題。

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但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不包括在內。

同法施行細則 第 6 條 則定義何謂執行業務者

本法第三條第二項所稱執行業務者,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師(士)、醫事檢驗師(生)、程式設計師、精算師、不動產估價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心理師、地政士、記帳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表演人、引水人、節目製作人、商標代理人、專利代理人、仲裁人、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書畫家、版畫家、命理卜卦、工匠、公共安全檢查人員、民間公證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

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定義則散見於解釋函令中,列舉如下:

指壓刮痧收驚等所提供之專業性勞務非屬營業稅課徵範圍

查拳藝之傳授、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收驚、神符、香灰、拔罐、氣功、內功等對人體疾病所為之處置行為者,係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1項所稱以技藝自力營生之執行業務者,如無銷售貨物或其他勞務者,依營業稅法第3條第2項但書規定,其所提供之專業性勞務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無辦理營業登記之問題。(財政部84/07/12台財稅第841634845號函)

盲人投資經營按摩院(中心),如具有按摩院之設備並僱用按摩人者,自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但如以個人按摩或集數個按摩者,以本身勞力應顧客召喚外出或在住宅附設按摩室從事按摩,並無僱用按摩人者,則屬以技藝自力營生之人,依照營業稅法第3條第2項但書及同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免辦理營業登記,並免徵營業稅。(財政部賦稅署77/03/07台稅二發第770044235號函)

主旨:核釋發行公益彩券各項收入之稅捐徵免原則。

說明:

三、公益彩券批售折扣(佣金)收入部分:(一)公益彩券承銷人屬個人者,其取得批售折扣(佣金)收入,免徵營業稅,惟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編按:執行業務所得)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財政部89/09/04台財稅第890455700號函)

2.個人參加人因下層直銷商向傳銷事業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額(或金額)達一定標準,而自該事業取得之業績獎金或各種補助費,係屬佣金收入,得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編按:執行業務所得)規定,減除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納稅義務人如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記帳及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可適用本部核定各該年度經紀人費用率計算其必要費用。(財政部83/03/30台財稅第831587237號函)

 

個人承攬提供勞務≠個人受雇提供勞務≠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財政部表示,水電、居家修護等個人承包商,向營利事業承包安裝、維修業務並取得代價,屬於營業稅銷售勞務範圍的服務報酬,需辦理營業登記,並按小規模營利事業1%稅率繳納營業稅。
財政部指出,個人承包商若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而誤由給付報酬的營利事業以薪資扣繳方式申報個人薪資所得,將會違反法令規定遭補稅處罰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第3條及第28條規定,在我國境內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給他人使用,以取得代價者,屬於銷售勞務的一環,除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者外,皆應在開始營業前,向主管機關申請營業登記,開立憑證並報繳營業稅。
台北國稅局日前查核甲公司99年度申報A的薪資所得時,發現薪資所得扣繳憑單金額80餘萬元,是根據該公司與A簽訂的承攬合約支付。合約內容載明A承包甲公司在某地區銷售家電產品的維修與商品安裝等業務。
財政部說,A自甲公司取得的服務報酬即屬銷售勞務範圍,非屬薪資性質,A承攬安裝、維修等業務,取得報酬80餘萬元,因未辦營業登記,已觸犯擅自營業並短漏報銷售額,違反營業稅法相關規定,需按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稅率1%補稅並處一倍罰鍰;甲公司因未依規定取得憑證,也要按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以罰鍰。
財政部提醒,在我國境內提供勞務以取得代價者,除執行業務者提供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者外,均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

 

Arens Ch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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