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勞保局
勞保部分工時、臨時工之勞保投保薪資應如何申報?
- 部分工時人員
- 指的是工作時間較一般全時工作勞工有相當程度縮短,受僱主輪派定時到工、全月均在職者,常見如非全職工讀生。
- 勞保應整月加保,並按其整月薪資所得總和,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月投保薪資,並請於加保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如月薪資總額低於部分工時人員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下 限11,100元者,則請按「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
- 例:某部份工時人員每週輪派到工5次,每次4小時,時薪109元,月薪資總額為8,720元,勞保應申報全月加保,月投保薪資填報8,720元,並請於加保表備註「部分工時人員」,本局受理加保時將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自動歸級為9,900元,勞保月投保薪資自動歸級為11,100元,並計收全月份的保險費。
- 短期工作人員
- 指未全月在職,不定時到工者(例如臨時工短暫受僱幾天),則請於到職當日申報加保,離職當日申報退保,並以日薪(時薪×8小時) ×30,計算薪資所得申報勞保投保薪資。
- 例:某臨時工於7月1日到職工作至7月6日離職,時薪150元 ,換算日薪為1,200元,月薪資為36,000元,其勞保月投保薪資依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應填報為36,300元,並應於7月1日申報加保, 7月6日申報退保,7月份的保險費則計收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