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扣繳規定

薪資扣繳規定(106年,居住者)

薪資以每月給付金額計算

  1. 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者,查表扣繳,起扣點73,501元,未達起扣點免予扣繳。
  2. 未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者,扣繳率為百分之五,每月扣繳稅款不超過2,000元,免予扣繳。

兼職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以每次給付金額計算

  1. 扣繳率為百分之五,起扣點73,501元

附件:106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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