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司派員境外維修:發票開立與稅務考量

台灣公司派員境外維修:發票開立與稅務考量

解析台灣公司派員至國外維修機器設備的發票開立與相關稅務問題

【本文為ithy AI 整理】


主要考量與結論

  • 勞務提供地與使用地: 判斷勞務的提供和使用是否均在境外是關鍵。
  • 發票開立義務: 若勞務在國內提供但在國外使用,通常免開立統一發票,但仍需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 稅務申報責任: 即使免開發票,公司仍需將此收入納入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申報。

(繼續閱讀…)

台灣公司派員境外維修:發票開立與稅務考量 已關閉迴響。

營利事業透過第三地轉投資大陸地區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應與已扣繳之稅額合計申報股利所得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規定,營利事業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由其在第三地區投資設立之公司或事業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者,於列報第三地區公司或事業之投資收益時, (繼續閱讀…)

營利事業透過第三地轉投資大陸地區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應與已扣繳之稅額合計申報股利所得 已關閉迴響。

保險給付免稅?

讀稅法不能單看文義,最好了解其立法意旨。

之前聽聞有專家開課,教導企業主以自己當被保險人,公司為要保人及受益人,將每年保費列為公司費用,保險到期之生存給付則列為公司之免稅收入,其所持理由則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七款「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

(繼續閱讀…)

保險給付免稅? 已關閉迴響。

代收代付與代購、代銷

前言

營業人經常將「代購」、「委託代銷及受託代銷」或「代收代付」等不同情形混淆,其是否應開統一發票及如何開立未能正確區分,而各區國稅局似乎也見解不一,本文純為個人筆記,並非國稅局統一見解,請勿引用。

(繼續閱讀…)

代收代付與代購、代銷 已關閉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