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於年度進行中死亡,其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如何辦理?
個人於年度進行中死亡,其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如何辦理? 已關閉迴響。
2016-03-25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外銷貨物申報適用零稅率者,除報經海關出口者免檢附證明文件外,非經報關出口者,應取得郵局或依貨物通關辦法向海關登記之快遞業者或整合型航空貨運業者所出具之執據作為證明文件,始得適用零稅率退稅。 (繼續閱讀…)
釋示函令標題 | 因業務需要參加國內大專院校EMBA進修領自公司給付之學分費學費補助取具公司證明者免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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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 甲公司員工參加國內大專院校EMBA進修,如經查明確屬因業務需要經公司同意,並取具公司出具之證明者,其所領取由公司給付之學分費及學費補助,得比照本部69年10月17日台財稅第38644號函,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財政部95/01/09台財稅字第09400646990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