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親屬認購新股要稅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台北國稅局近年持續查核到有上市、上櫃或興櫃的大股東,在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時,直接洽二等親內親屬為認購人以認購新股的案例。國稅局強調,上述行為視同贈與行為,依法須申報、繳納贈與稅,以免遭稅局補稅,並處最高兩倍以下罰鍰。 (繼續閱讀…)

大股東親屬認購新股要稅 已關閉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