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種機關團體可免辦結算申報?
一、各行業公會組織、同鄉會、同學會、宗親會及營利事業產業工會、各工會團體、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國際獅子會、國際扶輪社、國際青年商會、國際同濟會、國際崇她社、社區發展協會、各縣市工業發展投資策進會、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各縣市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同時符合下列規定者,可免辦結算申報:
遺產協議分割之稅務問題
拋棄繼承VS協議分割繼承
實務上繼承人等為使遺產僅由部份繼承人繼承,可能以「拋棄繼承」之方式達成,惟另可以「協議分割繼承」之方式辦理,如此即可享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至5款之各項扣除額又可達成遺產分配之目的。
淺談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關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六條不計入遺產總額中,「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包含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五條之「視為遺產」,其中常見者為與配偶間相互之匯款,當夫妻有一方先死亡時,生存配偶所取得死亡前兩年之贈與,需併入遺產總額計稅。
當生存配偶於五年內死亡時,其取自繼承人死亡前兩年之贈與,依目前國稅局見解屬於「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生存配偶死亡時之遺產總額。
個人出售房屋交易所得
規定 |
情況 |
房屋交易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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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 | 有售價,有成本 | 售價-成本 | ||||||
例外 |
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者 |
雙北市 ,房地總價≧8,000萬 雙北市以外,房地總價≧5,0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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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北市 ,房地總價<8,000萬 雙北市以外,房地總價<5,0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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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徵機關對營業人銷貨退回或折讓未於當期或次期申報者應輔導其補報
關於營業人因銷貨退回或折讓而退還買受人之營業稅額,依財政部91/01/10台財稅字第 0900457915號函應於銷貨退回或折讓之當期或次期申報扣抵,尚不得比照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有關進項憑證之申報扣抵方式。
說明:二、營業人銷貨退回或折讓若未於同期或次期申報扣抵,稽徵機關依據進銷項憑證歸戶異常查核清冊即可得知,次依營業稅稽徵作業手冊規定,經調查銷項營業人確有銷貨退回或折讓之事實,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