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業務需要參加國內大專院校EMBA進修領自公司給付之學分費學費補助取具公司證明者免稅

 

釋示函令標題 因業務需要參加國內大專院校EMBA進修領自公司給付之學分費學費補助取具公司證明者免稅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甲公司員工參加國內大專院校EMBA進修,如經查明確屬因業務需要經公司同意,並取具公司出具之證明者,其所領取由公司給付之學分費及學費補助,得比照本部69年10月17日台財稅第38644號函,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財政部95/01/09台財稅字第0940064699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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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工時員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資格之認定原則

行政院衛生署84年7月4日衛署健保字第84031133號函

主 旨:

貴局所擬速食店、便利超商、超市、飯店、醫院等各事業單位僱用部分工時員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資格之認定原則乙案,復請 查照。

說 明:

一、貴局所擬下列部分工時認定原則,同意照辦: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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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

    中華民國9893日台財稅字第09804900430號令

一、前言

  為使徵納雙方對於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有認定依據可資遵循,特訂定本原則。

 

二、股利所得

  本法第八條第一款所稱『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登記成立之公司,或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外國公司所分配之股利』,指依公司法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登記之公司所分配之股利。但不包括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公司之盈餘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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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釋個人簽訂孳息他益之股票信託相關課稅規定

財政部1000506台財稅字第10000076610號令

一、委託人經由股東會、董事會等會議資料知悉被投資公司將分配盈餘後,簽訂孳息他益之信託契約;或委託人對被投資公司之盈餘分配具有控制權,於簽訂孳息他益之信託契約後,經由盈餘分配決議,將訂約時該公司累積未分配之盈餘以信託形式為贈與並據以申報贈與稅者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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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東出資額變更登記疑義

 (經濟部一0一、七、三0經商字第一0一0二四二七三一0號函)

按股東因死亡致其出資額被繼承與股東出資額轉讓有別。如股東因死亡致其出資額被繼承,則無需經其他股東同意,惟公司章程應將死亡股東姓名及其出資額改為繼承人,且不列入修章次數無需檢附股東同意書;如係股東之出資額轉讓,則需踐行公司法第111條第1、2項規定程序,且應修正章程亦需檢附股東同意書辦理變更登記。合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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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有關薪資全月給付總額之補充規定

財政部970516台財稅字第09704525530號令

核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有關薪資全月給付總額之補充規定:

二、每月薪資如採分次發放者,應按全月給付數額之合計,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扣繳稅額。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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