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報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之要件

(臺北訊)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係以納稅義務人對特定親屬或家屬盡其法定扶養義務具備家長家屬關係且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始符合列報減除免稅額之規定。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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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應付股利,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起,6個月內尚未給付者,視同給付。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我國綜合所得稅原則上採現金收付制(即收付實現原則),亦即對已實現之所得課稅,而所得實現與否,則係以是否收到現金或足以替代現金之報償為準,惟亦有收付實現之例外,例如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2條第2項規定之「視同給付之股利」。 (繼續閱讀…)

公司之應付股利,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起,6個月內尚未給付者,視同給付。 已關閉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