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後營利所得與股利所得稅率比較

稅改後營利所得與股利所得稅率比較

此次稅改獨資合夥組織不課營所稅,將使原本兩稅合一下,獨資合夥組織與公司稅率之實質稅賦(營所+綜所)大致相同的狀況改變,底下以表列示兩者差異(不考慮二代健保、公司組織12萬以下營所稅為零之狀況):

 

image註:稅改後,已取消45%級距之稅率,列示擬制數字目的僅供參考。

Arens Ch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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