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資訊 保險給付免稅? 讀稅法不能單看文義,最好了解其立法意旨。 之前聽聞有專家開課,教導企業主以自己當被保險人,公司為要保人及受益人,將每年保費列為公司費用,保險到期之生存給付則列為公司之免稅收入,其所持理由則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七款「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 (繼續閱讀…) 保險給付免稅? 已關閉迴響。 2018-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