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通過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43條之4、第126條修正草案

行政院第3497次院會今(28)日討論通過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43條之4、第126條修正草案,以建立更周延反避稅制度。
財政部說明,鑑於近年來跨國企業藉於租稅天堂進行租稅規劃移轉利潤,造成稅基侵蝕,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簡稱OECD)及G20呼籲各國政府應完善其國內租稅法令,共同建構完整之反避稅網絡,建立反避稅制度已是全球化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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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報關出口、未取具委託郵局或合法快遞業者運送之國際包裹執據不適用零稅率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外銷貨物申報適用零稅率者,除報經海關出口者免檢附證明文件外,非經報關出口者,應取得郵局或依貨物通關辦法向海關登記之快遞業者或整合型航空貨運業者所出具之執據作為證明文件,始得適用零稅率退稅。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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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紀念幣可否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非以純黃金鑄造之紀念幣,無免徵營業稅之適用。若該紀念幣具法償效力,則按紀念套幣銷售額扣除面額之差額課徵營業稅。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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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售國際電話卡課稅規定

高雄市國稅局近來發現有些超商於銷售國際電話卡時,竟然開出零稅率發票,這種行為將遭受處罰,該局強調一般商家銷售國際電話卡時並非開立零稅率發票,而是財政部規範的「國際電話卡收據」;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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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性訂房網站在我國設立辦事處,招攬合作飯店透過其網站接受消費者訂房,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國際性訂房網站在我國設立辦事處,招攬合作飯店透過其網站接受消費者訂房,應於受託代銷房間住宿業務及收取佣金或手續費時,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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