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 745 號 【薪資所得未許實額減除費用是否違憲案】
解釋公布院令 |
中華民國 106年2月8日院台大二字第1060003592號 (繼續閱讀…) |
釋字第 745 號 【薪資所得未許實額減除費用是否違憲案】 已關閉迴響。
2017-02-14
解釋公布院令 |
中華民國 106年2月8日院台大二字第1060003592號 (繼續閱讀…) |
財政部620216台財稅第31208號函
營利事業銷售貨物,原則上應於發貨時開立統一發票,惟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因受會計法令之拘束,須俟驗收合格後,憑驗收之數量及金額開立統一發票,於領取價款時再依會計法令規定,另行開立統一發票。 (繼續閱讀…)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其股東於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基準日前,拋棄股息及紅利之分派權利者,該股息及紅利仍屬公司盈餘之一部分,其股東尚未獲配股利,並不發生課徵所得稅問題。 (繼續閱讀…)
經濟部1050530經商字第10502415080號函
中華民國95年11月9日 勞職業字第0950042546號
主旨:台端函請釋疑雇主資遣員工時,勞工於預告期間內因個人因素與事業單位提前終止契約,資遣通報是否得比照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但書規定通報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繼續閱讀…)
二、按以外幣繳納股款或以外幣為基準之交易,現行公司法或商業會計法並無限制規定,是以,本案該本國公司以外幣投資於本國公司與外國公司之合資公司,自屬可行。 (繼續閱讀…)
一、依公司法第108條第4項規定:「第30條、第46條、第46條至第53條、第54條第3項、第57條至第59條、第208條第3項、第208條之1及第211條之規定,於董事準用之。」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