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稅當心! 贈屋轉售列查稅重點

節稅當心! 贈屋轉售列查稅重點

內政部統計,去年截至11月的不動產贈與件數已逾5萬件,將創史上新高,顯示國人喜好以不動產贈與方式節稅,房仲業提醒,父母買房子送子女,雖省了贈與稅,但未來小孩要賣屋,將面臨驚人財產交易稅,贈之前要多方評估。

永慶房產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國稅局已把贈與屋轉售列為查稅重點,隨著奢侈稅兩年交易限制到期,近來不少民眾將名下受贈房子出售,就都被要求改以出售價格減去申報價格計算獲利,換算起來,比用現金贈與還要繳更多稅。

陳俊宏說,過去國內不動產贈與風行,是因為不動產贈與課稅,以不動產的公告價值作為計稅基礎 (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而不動產的公告價值,通常只有市值的三到四成。

由於早年沒有實價登錄,官方無法得知實際成交總價,因此受贈者把房子轉賣,也可用房屋評定現值申報所得,比起現金贈與確實可省下一大筆錢。

實價登錄上路後,贈與房產時雖一樣用不動產公告價值計稅,但未來出售後,出售人的獲利,需以出售價格減去申報價格,由於價差大,稅額驚人。

譬如父母之前買2000萬元房子贈與子女,依前兩年情況,公告價值約600萬元。子女若以2500萬出售房子,獲利是1900萬元,拆算房地比率必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約570萬元,需繳稅228萬元。

如果當年父母以2000萬元直接贈與子女,子女再去買房,一樣以2500萬元出售,獲利500萬元,拆算之後大約只需繳15萬到18萬元稅額,和之前已繳的贈與稅比起來,還要省不少。

【新聞分析】
此篇新聞未計算贈與稅,前述父母直接贈與現金2,000萬,子女再去買房,若未能適用五條三款要件,其贈與稅金額為(2,000-440)*10%=156萬

請參考贈與房屋分析,其中第三項類型「父母出錢購屋,房屋直接過戶給子女」,經濟實質皆為贈與房屋,然此類型可適用五條三款,贈與總額係以時價計算(即公告現值),而實價登錄的金額則會是實際買價,贈與稅金額為(600-440)*10%=16萬

另外,遺產贈與稅法第五條第六款「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其實價登錄金額為買賣契約金額,當未提出支付價款之證明文件而被視同贈與時,贈與總額仍以時價計算。

以上這兩種情形,當買賣契約金額高於公告現值時,財產交易所得是否仍為1,900萬元呢?

Arens Ch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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