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付與代購、代銷

前言

營業人經常將「代購」、「委託代銷及受託代銷」或「代收代付」等不同情形混淆,其是否應開統一發票及如何開立未能正確區分,而各區國稅局似乎也見解不一,本文純為個人筆記,並非國稅局統一見解,請勿引用。

(繼續閱讀…)

0 Comments

跨境電子勞務交易課徵營業稅簡單整理

電子勞務

  1. 經由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傳輸提供下載儲存至電腦設備或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等)使用之勞務。
  2. 不須下載儲存於任何裝置而於網際網路或以其他電子方式使用之勞務,包括線上遊戲、廣告、視訊瀏覽、音頻廣播、資訊內容(如電影、電視劇、音樂等)、互動式溝通等數位型態使用之勞務。
  3. 其他經由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提供使用之勞務,例如經由境外電商營業人之網路平台提供而於實體地點使用之勞務。

(繼續閱讀…)

0 Comments

「淘寶網」查核行動,開始!

 「淘寶網」查核行動,開始!


淘寶等國外網路的購物其營業稅之課徵情形約略可分為以下幾個類型:

  • 個人直接向國外網站下單進口
    「進口貨物完稅價格」超過新台幣3,000元,課徵5%營業稅。
  • 代購代付平台下單,業者收取手續費並下單,貨物由國外網站直接寄送買受人
    • 買受人:「進口貨物完稅價格」超過新台幣3,0002,000元,課徵5%營業稅。
    • 代購代付業者:屬於銷售勞務,達起徵點(目前每月4萬)者須辦理營業登記,按其所收取手續費開立以國外廠商為抬頭之二聯式應稅發票。 (繼續閱讀…)

1 Comment

製造業或進口貿易商銷售與非營業人時,其發票應載明之相關事項

資料來源台北國稅局稅務新聞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查獲數宗貿易商進口電腦週邊設備等貨品銷售與非營業人,所開立之二聯式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買受人名稱及地址,或身份證統一編號,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營業人尚須被依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裁處1%罰鍰,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新臺幣1,500元,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0元。 (繼續閱讀…)

0 Comments